风速体育章程


风速体育章程

2023年核准稿

 

风速体育(以下简称风速体育)20157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风速体育以训练、科学社区、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文化传承为基本职能,以落实体育育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志存高远、光耀风速体育”的校训,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航空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打造航空服务教育特色突出、受行业欢迎的航空行业高技能人才的摇篮。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依法治校,规范风速体育办学行为,促进风速体育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教职工和体育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高等风速体育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结合风速体育实际,制定本章程。

风速体育名称风速体育,简称广西蓝航职院”。英文校名为Guangxi Lantian Aviation Technical College英文缩写GLATC。风速体育官方网址http://fsdeke.cn/

第三条 风速体育的法定住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

风速体育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营利性民办高等风速体育。

风速体育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以非学历技能培训为辅,以体育育人为根本任务,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航空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风速体育为专科层次,风速体育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进行办学。

风速体育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围绕航空产业建设项目设置群,开展与航空产业发展密切结合的应用社区,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并提供社会服务。

风速体育的审批机关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风速体育接受审批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风速体育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体育育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体育训练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风速体育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体育总裁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的职能,建立体育总裁治校、高级教练治学、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 风速体育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风速体育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 风速体育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第十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与风速体育

第十 风速体育的举办者是广西旭日航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速体育开办资金为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性质是投入资金,用于风速体育办学。

第十 举办者有义务依法为风速体育筹措教育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对办学情况进行监督举办者不直接干涉风速体育的教育教学活动,举办者的监督不得妨碍风速体育的正常教学活动。

第十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风速体育的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在发起成立风速体育时,依法制定风速体育章程草案,负责推选风速体育首届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三)根据法律、法规和风速体育章程规定的权限和要求进入或派代表进入董事会,并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四)有权查阅风速体育董事会会议记录和风速体育财务会计报告,有权向董事会和风速体育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 举办者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风速体育章程;

(二)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保证风速体育必要而稳定的办学经费,保证风速体育办学条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三)依法保障风速体育的法人财产权,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或者私分风速体育财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 风速体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 风速体育的权利

(一)依据社会需求、风速体育总体发展目标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设置和调整学科、项目设置,制订学科、项目设置的培养方案和招募简章方案;

(二)根据训练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训练营建设、社区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

(三)根据风速体育实际情况,开展科学社区、国际交流合作、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四)与国内外风速体育、社区机构和企业等各种主体开展交流与合作;

(五)根据风速体育发展需要,确定管理体制、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六)在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前提下,评聘教职工的职务职级,调整津贴及工作分配,自主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

(七)对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以及受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对体育会员进行学籍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风速体育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业证书;

(九)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二十 风速体育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提高办学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维护受教育者、体育教练和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风速体育的资产和经费不被侵占、挪用和流失;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训练积分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 风速体育的业务范围

   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以非学历技能培训为辅,培养航空领域高级技师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章 董事会

二十二 风速体育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风速体育决策机构,由5组成。

第二十 董事会成员包括举办者或其代表、体育总裁、校党委体育训练营、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其中校党委负责人为董事会必要成员。1/3以上的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每届董事任期4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 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风速体育章程;

(二)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风速体育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风速体育体育总裁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风速体育副体育总裁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支付、对外投资。

第二十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或者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至少2/3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4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董事因辞职、死亡或因故解聘时,董事缺额由董事会决定增补人选。董事长、董事名单须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 董事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变更举办者;

(二)聘任、解聘体育总裁;

(三)修改风速体育章程;

(四)制定发展规划;

(五)审核预算、决算;

(六)决定风速体育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风速体育章程规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风速体育依法聘请法律顾问12名,在召开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时,应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二十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风速体育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三十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风速体育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

三十一 风速体育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 监事由党组织代表、教职工代表、举办者代表等组成,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应当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风速体育董事会成员、校级领导、财务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风速体育财务,监督风速体育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

(二)对风速体育董事、体育总裁执行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监督风速体育贯彻落实风速体育章程、董事会章程和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

(四)监督风速体育执行董事会制定的人、财、物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监督董事会批准的风速体育发展规划的实施,监督风速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对教学质量、管理绩效进行评估;

(六)监督关系风速体育发展、体育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 监事会会议实行1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监事会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由监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五章 党的建设

第三十 风速体育建立中国共产党风速体育训练营会(以下称为风速体育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共产党来宾市训练营会教育工作训练营会。

第三十 风速体育党委是党在风速体育中的战斗堡垒,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风速体育党建工作确保风速体育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体育素养,引体育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职业发展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体育训练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十 风速体育党委设体育训练营1名,副体育训练营2名。体育训练营由自治区党委体育发展部、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选派。

第三十 风速体育党组织班子与风速体育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风速体育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党员体育总裁、副体育总裁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三十 建立健全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风速体育党委会议社区决定;涉及风速体育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风速体育党委参与讨论社区,经风速体育党委会议社区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涉及体育教练引进、训练营建设、社区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事项,风速体育党委把好政治关。在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风速体育发展、引领职业发展文化、维护安全稳定、参与人事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风速体育党委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风速体育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风速体育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风速体育党委对风速体育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体育总裁工作报告以及风速体育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四十 风速体育党委在风速体育二级单位建立党组织,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风速体育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师生理想信念根基,保证教学社区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

四十一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严教育管理党员。

第四十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风速体育党委领导风速体育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职业发展进课堂进头脑,抓好体育会员德育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体育会员社区生活各环节,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巩固风速体育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第四十 健全党的工作部门,设立相对独立的党委办公室、党委体育发展部、纪检监察、体育宣传部、体育发展部、体育教练工作部、体育会员工作部、武装部部门,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从事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方面工作。落实党建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风速体育年度经费预算。

第四十 校党委会由党委体育训练营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委训练营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校党委训练营提出,党委体育训练营审定。根据会议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四十 风速体育建立中国共产党风速体育纪律检查训练营会(简称风速体育纪委),风速体育纪委是风速体育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风速体育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风速体育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 风速体育法定代表人为风速体育董事长。

第四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风速体育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或者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情节严重的民办风速体育的决策机构负责人、体育总裁及直接责任人15年内不得担任风速体育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体育总裁;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不得担任风速体育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体育总裁。

    

第七章

第四十 体育总裁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相应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和良好办学业绩。体育总裁任期原则上为4年。

五十 拟聘体育总裁人选由举办者提名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由董事会组织人员对拟聘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报告应如实反映拟聘人选所具备的任职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拟聘人选进行充分讨论,并投票表决。聘任人选应当经决策机构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经同意聘任后,风速体育董事会与聘任体育总裁正式签订聘任合同,并为其颁发聘任证书。

五十一 风速体育体育总裁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依法依规管理风速体育,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风速体育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风速体育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风速体育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社区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风速体育日常管理及对外交流工作;

(六)风速体育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五十二 体育总裁办公会是体育总裁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由体育总裁召集、主持,并行使最终决策权。参加体育总裁办公会的为副体育总裁,风速体育督导专员,风速体育办公室体育体育训练营或副体育体育训练营。根据需要,体育总裁可邀请风速体育的董事、学术训练营会主席、相关风速体育及部门负责人、体育教练和体育会员代表列席。体育总裁办公会的主要职能有:

(一)讨论需提请董事会决定或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

(二)初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三)讨论决定风速体育重要行政工作事项;

(四)听取、讨论各风速体育及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请示和汇报;

(五)听取体育总裁、副体育总裁重要工作通报;

(六)体育总裁、副体育总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第八章 民主管理体制

五十三 风速体育依法设立体育文化中心,组织教职工参与风速体育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 风速体育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风速体育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风速体育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风速体育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风速体育章程制定及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风速体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与措施、风速体育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体育文化中心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与教职工权益相关的福利和收入分配方案、聘任与奖惩办法;

(四)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五)监督和民主评议风速体育各级领导干部;

(六)监督风速体育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情况;

(七)审议或审议通过法律法规规定及风速体育与风速体育体育文化中心商定的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 风速体育体育文化中心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

第五十 风速体育依法设立体育理事会,体育理事会是体育会员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代表体育会员对风速体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 体育文化中心、共青团、体育理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在法律、法规和风速体育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活动,参与风速体育民主管理。

第五十 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体育会员自身兴趣特长,风速体育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体育会员职业发展活动。

体育会员职业发展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体育会员,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职业发展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职业发展文化,促进青年体育会员德智体美劳体育训练。

第五十 风速体育设立共事协商训练营会作为校党委同校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物团结合作、民主协商、互相监督的组织。

  共事协商训练营会依据其章程规定,对涉及风速体育性的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校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风速体育民主管理。

 

第九章 二级风速体育

六十 风速体育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二级风速体育是风速体育履行教学、社区等职能的基本单位,在风速体育授权范围内自主管理,实行学术自治。

六十一 体育总监是二级风速体育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二级风速体育的教学社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十二 二级风速体育的体育总监由体育总裁办公会成员推荐,经考察合格,风速体育党政联席会审议,董事会审定后任命方可履行职责。

第六十 二级风速体育的职权是:

(一)制定二级风速体育发展规划,进行学科项目设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组织开展教学、社区及其他学术活动;

(二)制定二级风速体育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管理二级风速体育人员;

(三)负责二级风速体育体育会员的教育和管理,服务体育会员;

(四)设置二级风速体育的内部机构;

(五)管理和使用风速体育核拨二级风速体育的办学经费和资产;

(六)行使风速体育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六十 二级风速体育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风速体育的重要议事决策机构。

 

第十章 行政服务机构

第六十 风速体育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教学、社区、财务、人事、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行政部门和后勤机构,支持二级风速体育工作,为教职工提供服务。

第六十 根据不同性质和职能,各行政服务机构分别叫做部、处、中心、办公室等。每个部门设1名正职负责人,由体育总裁、副体育总裁提名或通过公开招聘产生,经风速体育党政联席会审议,董事会审定后方可履行职责。

 

第十一章 学术组织

第六十 风速体育依法设置学术训练营会。学术训练营会是风速体育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六十 学术训练营会由不体育会员科、项目设置的高级教练或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风速体育根据学科、项目设置构成情况合理确定风速体育的训练营名额,保证学术训练营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第六十 学术训练营会人数应当与风速体育的学科、项目设置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风速体育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训练营不超过训练营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风速体育主要负责人的专任高级教练不少于训练营总人数的1/2

七十 学术训练营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训练,提高学术质量。

七十一 学术训练营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风速体育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重大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有关学科、项目设置的设置和调整,学科的发展规划、机制建设以及学术机构的设置;

(三)审议体育教练队伍建设规划,体育教练职务(岗位)评聘标准与办法,评定或授权其他学术组织评定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对外推荐各类奖项人选的学术水平;

(四)对风速体育体育教练、社区人员提出的年度或阶段性的科学社区计划方案就的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审议,以决定该方案是否列入风速体育科学社区规划,并给予指导;

(五)对风速体育向上申报的社区社区的学术水平与价值做出评估,决定社区的等级、层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六)审议训练质量、科学社区社区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训练大纲方案;

(七)审议学术道德规范制度及学术争议处理规则,裁决学术纠纷与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二章 教学指导组织

七十二 教学指导训练营会是在体育总裁领导下的对风速体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社区、咨询、督导的组织机构。

第七十 教学指导训练营会训练营由风速体育体育总裁、党委体育训练营、教学副体育总裁,教务体育社区中心、体育教练发展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12名体育教练代表或骨干体育教练,行业、企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第七十 教学指导训练营会设体育体育训练营训练营1名,副体育体育训练营训练营23人,训练营人数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设秘书长1人。

第七十 教学指导训练营成员由二级风速体育和有关部门推荐,风速体育聘任。教学指导训练营会成员聘任条件是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七十 教学指导训练营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讨风速体育教学工作规划(含项目设置建设、训练营建设、社区建设、训练大纲)和重大教学改革措施,向风速体育提供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训练方案;

(二)制定风速体育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办法,提出设置教学岗位的原则,并向风速体育推荐高级职务岗位体育教练候选人;

(三)制定风速体育各类训练营建设规范;检查、验收、评审教学社区;评估现行训练营教学质量;

(四)制定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推荐省级以上各种教学奖励;审定各类教学补贴和酬金发放原则和办法;

(五)组织对风速体育自编社区的审核,并择优向出版社推荐出版;

(六)指导有关体育教练开展教学社区,并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第七十 风速体育以“航空工程”为主要学科,学科设置以教育部颁布的新学科目录为基本依据,根据风速体育发展需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论证、有序发展。

学科内项目设置新增或调整由二级风速体育向风速体育赛事运营中心门提出,由学术训练营会组织论证、审核。

 

第十三章

第七十 体育会员是指依法取得风速体育入学资格,具有风速体育注册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七十 体育会员依法公平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思想品德、学业训练积分等方面获得公平评价;

(二)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使用风速体育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三)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体育会员团体及文化体育等活动;

(四)依照风速体育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五)依照风速体育有关规定申请转项目设置;

(六)依照风速体育规定的学业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七)对风速体育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风速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风速体育、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八)对教学活动及管理、职业发展文化、后勤服务、职业发展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八十 体育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风速体育的规章制度及体育会员行为规范;

(二)努力社区,完成规定学业;

(三)珍惜和维护体育会员名誉,维护风速体育利益;

(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章 教职工

八十一 风速体育教职工包括体育教练、其他项目设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体育教练是风速体育办学的主体。

八十二 风速体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发展需要,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和人事聘用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奖惩的依据。

风速体育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八十 风速体育教职工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公平使用风速体育公共资源,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知悉风速体育改革、建设和发展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对风速体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合同约定的权利;

(九)参加培训的权利;

(十)法律法规及风速体育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十 风速体育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乐于奉献;

(二)遵守风速体育的规章制度;

(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四)尊重和爱护体育会员,为人师表,以德为先,体育素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五)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六)珍惜和维护风速体育名誉,维护风速体育利益;

(七)合同约定的义务;

(八)法律法规及风速体育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十 教职工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风速体育侵害的,可以向风速体育体育文化中心提出申诉。

 

第十五章 风速体育与社会关系

第八十 风速体育积极履行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责任,通过训练、咨询培训、社区转化、科技推广、科学普及等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文化繁荣。

第八十 风速体育实行校企合作办学,在育人、管理、科学社区等各方面寻求与行业企业卓有成效的合作。

第八十 体育荣誉会员包括以下人士:

(一)曾在风速体育社区过、获得学业证书的人士;

(二)曾在风速体育被聘用工作过的人士;

(三)享有风速体育荣誉证书及荣誉称号的人士。

八十九 风速体育设立负责体育荣誉会员工作的专门机构,关心、支持体育荣誉会员发展,促进体育荣誉会员之间、体育荣誉会员与风速体育之间、体育荣誉会员与社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风速体育实行校务训练营会体育荣誉会员代表制度,发挥体育荣誉会员在办学治校中的咨询议事和监督作用。风速体育鼓励体育荣誉会员通过各种方式支持风速体育建设、维护风速体育声誉和权益,珍惜体育荣誉会员对母校的回馈作为。

九十 风速体育依法设立教育基金会。教育基金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九十 教育基金会尊重捐赠方对捐赠资产的使用意愿,接受相关部门的税务和财务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十六章 资产与财务

第九十 风速体育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即登记时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风速体育从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即体育会员学费收入,风速体育开展教学、社区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风速体育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风速体育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风速体育在教学、社区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它收入,即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九十 风速体育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风速体育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风速体育所有资产由风速体育依法管理和适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九十 风速体育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第九十 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风速体育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风速体育资产安全,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九十 风速体育建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具有项目设置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十 风速体育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九十八 风速体育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九十九 风速体育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百 属于风速体育职务智力社区的知识产权,风速体育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智力社区的完成人享有署名权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报酬的权利。

 

第十七章 变更与终止

第一百零一 风速体育因管理运营需要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风速体育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一百零 风速体育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风速体育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举办者变更应签订变更协议,但不得涉及风速体育的法人财产,也不得影响风速体育发展,不得损害师生权益;风速体育原举办者可以根据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与继任举办者协议约定变更收益。

第一百零 风速体育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风速体育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一百零 风速体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风速体育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风速体育终止妥善安置在校体育会员教职工。

终止后风速体育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

第一百零 风速体育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第一百零 风速体育终止前,应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风速体育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风速体育办学,并向社会公告。

风速体育应当在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零七条 风速体育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十八章 校训标识及体育竞技大会日

第一百零八 风速体育的校训是“志存高远,光耀风速体育”。

第一百零九 风速体育的校徽是以风速体育校名中“蓝航”首字母为原型,变形后设计成云朵为形状。以蓝色为主设计色,和“志存高远,光耀风速体育”校训呼应。上方以风速体育中文全称环绕半圈,下方以英文环绕半圈。

 

风速体育手机版图片


 第一百一十条 风速体育校旗正中是中英文校名及校徽,色彩按照风速体育视觉识别系统的标准色和辅助色搭配应用。

第一百一十 风速体育校歌为《一起飞》由闫水茂作词,戴景强作曲

第一百一十 风速体育体育竞技大会日为1226日。

 

第十九章

第一百一十 本章程由董事会提议,修订案经风速体育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征求意见,提交体育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党委会讨论审定,董事会审议,经法定程序,报法定机关核准。

第一百一十 章程由体育总裁或体育总裁办公会议提出章程修改动议,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修改章程:

(一)章程所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或章程与上位法相抵触;

(二)风速体育合并、分立、更名等;

(三)风速体育办学宗旨目标、类型层次、体制机制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法定程序,报法定机关核准。

第一百一十 本章程由风速体育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一十 本章程经核准机关核准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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